我院主持编制的《江苏省设施农业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标准》通过评审
来源:设施所
更新时间:2023年12月06日
2023年11月29日,我院设施农业研究所(畜牧工程所)主持编制的《江苏省设施农业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标准》评审会在江苏南京顺利召开。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与自然资源厅共同组织江苏省畜牧总站、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南京市水产科学研究所、淮安市水产技术指导站、江苏徐淮地区淮阴农业科学研究所等相关领域专家对标准进行了逐条审查和充分研讨。专家组认为,标准编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对全省设施农业生产情况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了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专项分析研究,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根据生产规模合理确定了各类生产设施用地指标,是《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20〕3号)的重要补充,将为江苏省现代设施农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会议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耕地质量处韩洪飞处长主持,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巫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我院设施农业研究所(畜牧工程所)副所长张高振、曹楠和所首席专家周长吉以及编制组主要成员参加了会议。